
文/ 洛阳 妙志居士
《金刚经》云:“如来者,即诸法如义。而诸法如义者,即不是诸法如名、如相、如虚、如影、如露、如电、如梦、如幻……故离一切诸相,而一切法皆是佛法,乃可称之为如义。”
千百年来,多少人研究《金刚经》,念诵《金刚经》,参悟《金刚经》,禅修《金刚经》,因《金刚经》而得诸法感应,因《金刚经》而得破迷得悟,因《金刚经》而得入佛知见,因《金刚经》而得悟道成佛。《金刚经》是佛教经典中很特殊的一部,我们研究《金刚经》时,不能将它局限于佛教的范围,佛在《金刚经》里说“一切贤圣,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”,这就是说,佛认为古往今来一切圣贤都是得道成道的;只因受众根器深浅程度不同,因时、因地、因教化对象所能接受的程度不同,故所传化的方式方法及所表现的深浅层次略有不同而已。
佛学研究者还认为:《金刚经》的这一个重点,彻底破除了一切宗教的界限,它与佛教的一部大经——《华严经》的宗旨一样,承认一个真理、一个至道,并不认为一切宗教的教化仅限于劝人为善而已。故我们在学习《金刚经》之始,无论各自的信仰有何不同,那么,就需要先把自己意识观念里先入为主的知与见暂时放在一边,把一切的宗教界限和形式暂时放下,破除“诸法如义”之外的一切表象。只就如义之诸法而用本心参悟,悟得《金刚经》中之如义诸法。心有法眼圆明,自不误于一切外相。能如此者,真追求真理,真向往自由,真具科学精神,真探究宇宙人生之真相也。
世尊在《金刚经》(又称《金刚般若波罗蜜经》)中努力要做到的,其一就是要破除世人心头的一切诸相,让一切诸法合于佛陀之真义,即诸法如义也。所以,我们应该知道,只要恒守如一的佛之真义,则如义诸法亦不远人矣。法无定法,以如义故为诸法,以诸法但求如义。以如义故,诸法皆如。此真诸法如义也。
思至此处,信心倍增。愿于《金刚经》能解得一句半句妙明真义,于《金刚经》而沾得一滴两滴醍醐妙味,于《金刚经》而信得一念半念清净信心,于《金刚经》而悟得一偈半偈涅槃妙心,故将此解本定名为《金刚妙义》。为了使世人开卷有益,直接深入佛理精义,故我在此解读过程中,抛开与佛理佛义无关的佛教基本知识而不取,而对于佛教基本知识中暗藏的佛理佛义加以阐述,也就是说,逐字逐句只求与佛理佛义解,而不取诸知识解。再细说之,就是只取诸法如义,而不取于史实典故、佛学理论。所以,在解经过程中,可能会有些解读之处与历代祖师大德、证果圣人之所解而不同者。为何尔? 以世尊说:“汝等比丘,知我说法,如筏喻者;法尚应舍,何况非法。”
这就是我在此自序中,重点论述了世尊所言之“如来者,即诸法如义”的原因所在。
庚寅年八月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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